第135章 那颗子弹的主人

南方吃辣的人多,对辣椒的口味也很挑剔,而辣椒又受气候光照等方面的影响,就算是同样的种子,在不同的地区,种出来的口味也不一样。

南方人吃腻了本地的辣椒,还真能喜欢上沈丰南带去的这款。

万天明上辈子也是吃过点好东西的,前进公社这辣椒,是真的不错,属于是老天赠送的调味料,就算是南方专门吃辣椒种辣椒的地区,都出不来这么正的味儿。

万天明用自己四十多年的经商经验保证,这款辣椒绝对有市场,这笔财,沈丰南肯定是要发上了。

可万天明并不眼红。

这辣椒生意,万天明要是去做,自然也是能做起来的,而且,不会做的比沈丰南差,可他宁可看着商机白白的从自己身边溜走,他也不会去抓。

他万天明不做商人,绝对不做。

那么好的辣椒生意,万天明都不看一眼,又怎么会看得上手绢这一点点利润?

何况,他非常清楚,陆绮梦是在算计他。

万天明几乎可以确定,陆绮梦在南方绝对是见过这款手绢的,不但见过,项南手里那一小箱子花手绢,很可能就是项东从陆绮梦或者陆绮梦的朋友手里买过去的。

因为花手绢颜色太过鲜艳,又不够吸汗,思想保守讲究实用的北方人并不喜欢,手绢没有什么销路。

于是,他们就开始转着圈的玩起花样,看到手绢后,故意装出惊讶的样子,还提出要高价购买。

这样,脑子灵活,对商业敏感的人,肯定很快就能发现商机,一毛的手绢可以卖到五毛,五条手绢就能赚到两块,五十条就能赚到二十。

这么容易的钱,有的是人想赚。

于是,项南那一小箱子花手绢很快会被卖光,卖光后,项南挣到了钱,自然又会催着项东进货。

项东是生意人,看到了利润,自然迅速找上家补货,一层一层找上去,原本卖不动的手绢,就这么畅销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