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榔约制度拜莲经的残忍

这种处理方式虽然比较严厉,但也所以符合当时的局势和社会风气,避免了一些官府贪污和妥协的问题,同时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喵了个咪】说:继续!

【哎呦莪去】回答道:据历史记载,在榔约制度刚创立的时候,它还是一种地方民间自发性组织。

在每年的玉麦初熟时,当地百姓习惯于聚集起来开会,讨论一些当地事务,包括社会治安、土地分配等等。

这些会议,逐渐成为了一种习惯和固定的社区场所。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地方官府长期懈怠,榔约制度开始蜕变,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些官员利用百姓的汇聚和管辖平台,渐渐占为己有,违反原有的约定。

一些愚民也因此受到他们的鼓动,形成了一些强盗团伙和榔首聚落。

【喵了个咪】说:继续!

【哎呦莪去】回答道:据记载,榔约制度最初的创立者是英坪人刘瞎么、高祝仁、卓老魁、卓老五、汪四和尚等人。

这些人借鉴了《莲经》的精神,并结合当地的治理实际,于瓮安的严抗场和乾里的狗场两处创立了经公庙。

每个公庙内置有经文,向村民普及宗教思想,并阐扬道家、禅家、佛家的自我取义志向。

庙会日益热闹,逐渐形成了一个具有榔首和榔约制度特有意义的社区组织和文化载体。

具体实施方案是,在每个经公庙内设立一份严格的公约案,严守诸如大字无头、大嘴无心等等会事禁忌,以及平心静气、互助互利、不损人利己等基础准则。

榔约制度的原则之一是尽可能地避免冲突和诉讼的发生,所以每个经公庙都规定大、小事件不允许进入城区解决。

如果有发生纠纷和争执,当事人必须到经公庙上供,依循经文的准则来解决问题。

如果有人不服,就必须离开经公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