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榔约制度拜莲经的残忍

这也是导致当地百姓越来越不满的原因之一。在这种背景下,当地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推动创立“榔约\"。

“榔约\"是一种由地方民间创立起来的自我治理机制。

榔约的基本精神是团结、自助、互助、合作、严格自律。这种制度是由一些富有公德心的地方士绅们发动一部分民众进行组织,旨在通过榔约的约束和管理,自愿遵守一些质朴法律的准则,来规范地方的社会秩序,保护当地百姓的生命财产和权益。

榔约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对于平越、瓮安等地的治安和秩序,有着一定的改善作用。然而,榔约的创建也有一定的限制,它不能完全代替政府的职责和权力,在某些方面仍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协调。

而且,榔约在往后的一些时间里,逐渐也出现了一些限制和竞争问题。

【喵了个咪】说:继续!

【哎呦莪去】回答道:榔约在制定周详的自治规章时,为了让人们更好地遵守规定,采用了一些独特的制度措施。

这里面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通过竹篮来体现榔约的约束力和口碑交流。

竹篮上挂有几条约定内容,并悬挂有牌子以示公开。

具体做法是:在若干个村庄设立一座公所,公所前立会一个大竿子,竿子上方挂着一个大竹篮。

公所处理一切榔首业务及交纳税收,并通过竹篮将执行榔约的重要内容展示在公众面前。

公所内设置若干条规章约束民众。

如果民众触犯规章,他们就必须向榔首自首,把所盗物品奉交粮仓,否则就要接受严惩。

【喵了个咪】说:继续!

【哎呦莪去】回答道:榔约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强调独立自主性和自治性。

在榔约的约束下,当地百姓可以在会所公议的基础上,自发组织起来管理地方治安稳定,无需控告官府。

同时,在处理盗窃案件时,榔约也有其独特的方式。

如果榔匪被捕获,他们会被置于榔约篮子中,沉于水中,而不是直接送官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