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干了缺德事的人,会遭到严厉惩罚,甚至比犯罪付出的成本还要更大,将会出现什么情况?那就是,坏人宁愿违法犯罪,也不愿上道德法庭,两害相权取其轻嘛,不但不能阻止缺德恶事的发生,反而会提高犯罪率!
所以,道德法庭判决,一定不能入刑,惩罚手段,绝不能比违法犯罪重!这可就有点难办了,惩罚太轻,恐怕没人在乎;惩罚过重,又将适得其反,该如何是好呢?
这件事,刘纬还是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征求了督察院、大理寺,以及议会和内阁的多方意见!也就是说,创立道德法庭的主意,是刘纬出的,但细节,以及该如何处罚,还是大家伙说的算!
经过多方意见汇总,刘纬最终决定,道德法庭的惩罚方式,只有三种:罚款、鞭刑,以及列入征信!
罚款,对于那些爱占小便宜的自私之徒,是最有效的惩罚手段!当然,不能罚得太少,必须视情节予以重罚,否则,有些人也不会心疼,引以为戒!
鞭刑,就是体罚了,专门惩治和警告那些有俩糟钱,就整天叫嚣着能用钱解决的,那都不是事的狂妄之徒!视情节轻重,鞭挞的次数不定,但最多不超过十下!
至于列入征信,看似不疼不痒,影响的却是一辈子,以及子孙后代的前途和命运,事实上,是道德法庭最有效的惩戒手段!人无信不立,你曾经被道德法庭判过罪,就没有人愿意与你合作,子孙后代也不能进入司法系统以及官场工作,这个损失,难以估量!
总之,刘纬最终采用了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终于弥补了依法治国的漏洞,可以想象,未来大汉国民的品德和素质,还不噌噌往上涨啊!
然而,道德法庭设立在后,刘瑾缺德在前,刘纬此举,能管得到刘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