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七章.可以不轰轰烈烈,但一定要爱的一往无前

书香世家。

母系这边,是宁荣二府。

才思敏捷。

弱柳扶风之态令人心折。

这配置,如果不是后汉一朝的几名皇子都娶了妻,没娶妻的年龄太小,林如海也不想让自家姑娘掺和这些破事,林黛玉怕是早就被这些皇子提亲了。

可即便如此,日子一天天过去,林黛玉也到了快嫁人的年纪。

原著的时间线过于混乱。

其实,取对话既可得知——贾宝玉只比林黛玉大了九个半月,约等于大一岁,而薛宝钗比贾宝玉打了个一年零三个月,与林黛玉加起来算,就是两年左右,也就是说薛宝钗大林黛玉两岁左右。

林朝辞与薛宝钗在十三岁相识。

两年多过去了。

薛宝钗今年十六。

林黛玉也就是十四岁多一点。

古代女子十五岁成年,十四岁定亲的极其常见,结亲的都不少见,但不少大户人家的闺女还是会养到十六岁,也就是古人口中的“二八年华”再嫁。

林怼怼今年十四。

林如海不急,但也只是不急着嫁。

并非不急着找。

找到品行、能力、才干出色的年轻人需要一段时间,询问女儿的意见,不满意再等等看又需要一段时间。

两年的时间,不多也不少。

故此,在林朝辞与薛宝钗安眠时,林如海正跟焦躁的林怼怼谈着心,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试探与询问。

林黛玉理解林如海。

尤其是林家的这种特殊情况。

如果她的弟弟还在,她自是可以等一等再说,且,如果她的弟弟真的还在,她可以自由选择夫婿,根本不用考虑什么传宗接代的问题,无事一身轻。

这些责任都是她弟弟的。

她只需要按时嫁出去即可。

别耽误了弟弟娶妻的时间。

而按后汉一朝的律法,男子二十才算成年,她比早夭的弟弟大一岁,二十一岁嫁人都来得及,绰绰有余。

林如海也不敢逼林黛玉。

他就这一个女儿了。

父女相隔这些年,如今回到神京,总算能过上圆满日子了,把女儿逼急眼了,这可不是他应该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