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很庆幸,有人提前给他试了毒,或许说毒不太礼貌?】
【小偷摇身一变,成了走投无路的小可怜,顺理成章住进了他家,并骄傲扬言自己什么都会做,可惜一杯咖啡就暴露了他……】
【不论如何,一位品德高尚的绅士,是要把珍惜粮食作为人生信条的,食物实在是不该在经历了那么残酷的对待后还难吃成这样……】
【值得一提的是,那天的晚饭还是很美味的……】
……
这几天晚上桑迪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总感觉自己有点偏离初心。
哈蒙德晚饭时跟他说自己明天有事出去一趟,少年把脑袋埋进被子里,眯了眯眼,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
第二天,等桑迪睡到自然醒的时候,整个住所静悄悄的,时钟已经指向了十二点。
他慢吞吞走进去,身上有点汗,衬衫黏糊糊的贴着背,黑色的头发蔫耷耷。
桑迪平复了一下呼吸,试探性喊了一声先生,等了半天没有回声,总算松了一口气。
脑袋又一转,他发现餐桌上留了一个鸡肉三明治,旁边还放着自己的午餐费,他一下子满意得咧开嘴。
快速吃完了早餐的鸡肉三明治,又把午餐费收好,桑迪满意极了,现在可以好好逛一逛了。
他现在刚刚进来,不宜有太大的动作,他准备去储藏室,那里的东西一般用不上,找那些在角落的看一看,他得先找准目标……
“吱呀”一声门开了,厚重的灰尘砰的一下铺天倒海而来。
桑迪浑身没有一处落下,全部打上了灰,而他还维持着刚刚得意的笑容,额头上挑起了快乐的小青筋,一些粉尘扑簌簌往下坠。
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怎么能形容那种感觉!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在一个一尘不染的房子里为什么会藏着一个全是灰的储藏室?里面不应该是一些宝贝吗?
他愤愤的从鼻子里喷出灰,又不小心呛住,灰尘漫天飞舞,他在里面不停地咳嗽,眼泪咳出来又流不下去,脸上直接被灰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