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秘密

“我吃过了,今天玫姨请他们工作室的所有员工吃饭,我顶了你的位,去蹭了一顿好的,你把这快餐也吃了吧,我现在好饱。”

陆浩成点了点头,没再说啥,翻开快餐盒,默默吃了起来。

“爸,你以后不要再去工地干了。”

“要的。”

“玫姨不是请你去她工作室干了吗?你就不要再去工地了。”

陆浩成顿了顿,笑了笑,才说:“行,等你去大学了,我就专心在她那儿上班。”

一会儿他吃完收拾完了来他房间找他,见他在写东西,想退回去,却让陆逸尘叫住了,“爸,你找我啥事吗?”

“我听小仙儿她妈说,你喜欢了另一个叫周淑婉的女孩?”

“没那回事。”陆逸尘疑惑李玫跟他说这事的目的,估计是想借父亲敲打一下自己,让自己不要三心二意,心中微乐。

“当真?咱男人说话一口唾沫一颗钉!仙儿可是个好闺女。”

“嗯,真的。”

“那行。你明天艺考,有把握吗?”

“放心,小意思。”

“好,那你早点休息,明天好有精神。”

“好嘞。”

陆逸尘的眼光重新回到面前的稿纸上来。

稿纸上工工整整的正楷繁体字写的正是《红楼梦》里的一个片段。

他从初二练好了字之后,就开始将记忆里前世看过的书抄下来,尽管他的脑子里现在是照片式记忆法,但人脑这东西他不太信任,因为它会随着时间慢慢的变得迟钝,等到老年时,也许来个脑梗或者出意外被车撞什么的,就被清空了。

他在上一世不知从哪里看到过,说人脑细胞从25岁左右就开始不会增长,而开始慢慢死亡,直到老死。

如果记忆是存在脑细胞上,那说明他这种照片式的记忆,到时会不会像是现实世界中的照片那样,时光会泛黄了它?

写在纸上,用黑色墨水,标准纸张,保存得当的话,它能保存上千年,比人脑可靠。

四大名着,他幸运的前世都被逼着看完过了,所以记忆完整,这几年来,主要在抄这四本书,将它们写成这个世界华国的繁体字,除了这些,还有唐诗宋词钢笔字帖集。

小主,

至于学生时代看过的课本,杂书,他基本放弃,而那些看过的网络小说,也全放弃了,水分太多,他不想这一世生活在写字码字中度过,最多就抄一下金庸的几本,因为这些拍成连续剧还是满有看头的。

四大名着抄下来后,他就打算暂时停止了。

然后将精力用在复刻前世的一些经典歌曲,方便以后集合成一个U盘,插到自己的车上,然后旅行时,在车上听。

当然,现在离U盘虽然已经有了,但容易不大,手机也才刚开始智能机时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