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营地看上去混乱极了,干什么的人都有,有就地上厕所的、有打包食物的、有擦拭武器的、有收拾行李的、有呼呼大睡的、有喝酒赌博的、有和随军妓女行房的、有打架和看乐子的。这乱哄哄的景象让西蒙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整个营地有大概有八百人。沃尔夫和朗格各自带了一百人,另外四个男爵平均每个人带了五十人到六十人,而公爵这次征召了两百多人。对于一个对王国承担着一定封建义务的小公国来说,这个数字已经算是惊人的了。
胖子霍夫曼的身形在人群中是很好辨认的,像他这么高高胖胖的壮汉整个营地都挑不出几个。士兵中只有少部分猎人屠夫和镇民看上去营养不错,身上有肌肉,健康强壮,而大部分士兵都如庄稼地里的秸秆一般苗条,比他们更不堪的是很多征召农兵,他们甚至都快成皮包骨头了。
“大人,我们的士兵都已经收拾好了。”胖子霍夫曼挤过人群,走到西蒙面前说道。
“让他们排成阵列,到大路上集合。我可不希望那些没经过训练的泥腿子在行军的时候冲散了我们的阵列,到时候指不定会出什么乱子呢。”
“好的大人。”
没过一会儿,来自弗尔德堡的士兵们便带着行囊赶着马车来到了主路旁。
朗格的目光有些诧异,他谨慎地打量着西蒙的私兵,看上去每个人都有一件锁子甲、链甲头巾和一顶铁盔。而西蒙的征召士兵则更令他惊异,在他看来本应该是什么防护都没有的农兵居然也有皮革甲、武装衣和填充帽,背上还背着木盾。这可不是一般的领主愿意负担的。
相比之下,朗格和沃尔夫这两个伯爵的部队看上去就寒酸多了,私兵们有穿锁甲的也有穿鳞甲皮甲的,而征召农兵们几乎都是布衣草叉,看上去毫无战斗力。
原本朗格还想用自己的部队恐吓恐吓西蒙,现在居然还倒过来了,自己反而被吓到了。
“你可真是虔诚啊,西蒙,”朗格将嫉妒埋藏于心底,他的眼睛如毒蛇一般盯着西蒙的背影,不怀好意地勾起了嘴角自言自语道,“希望你的人马在战斗中不要损耗太多,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