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越王勾践为恢复人口,颁布了一系列的赏罚政令。”
“如,令壮者不得娶老妇,令老者不得娶壮妻。”
“女子在十七岁之前都必须出家,男子在三十岁之前都必须娶妻,不然其父母都要治罪。”
“那时候的越国还规定生了孩子的人家有赏赐。”
“如生一个女婴,就给两壶酒一头小猪;生一个男婴,就给两壶酒一只狗。”
顿了一下,杜如晦又道:“时移世易,在太祖高皇帝时期,为恢复因为战乱而锐减的人口,也颁布过一些政令。”
“如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的女子未嫁人,就要罚一百二十钱。只是作用有限,普通人家也能逃得出这点罚款。”
“到惠皇帝时期,罚款直接增加了五倍,如此一来,民间的百姓就只能匆匆嫁女了。”
“相国,属下以为,这些关于赏罚生育的政令,可以借鉴一下。”
“善。”
秦牧也认为,自己有必要鼓励人口生育。
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以农业为本,以人口为本。
没有足够的人力去耕作,就无法产出多余的粮食,也无法为国库提供足够的赋税。
所谓的“兵马钱粮”,实际上也都是取之于民的。
只要人口够多,政通人和的话,秦牧就不愁无法打造一个太平盛世了。
“那就颁布一些赏罚措施吧。”
秦牧想了一下,便道:“凡我治下子民,年十五之女子,必须要出嫁,违者一年罚钱一千,其父母问罪。”
“年十八之男子,必须要娶妻,违者一年罚钱一千,其父母问罪,全家还要服劳役一年。”
“规定,生了孩子的人家重重有赏。”
“不论是男婴还是女婴,生一个婴儿官府皆赏赐一千钱,布三匹,酒一坛,犬或猪一只。”
“相国英明!”
诸文武尽皆交口称赞。
现在朝廷的府库充裕,仓禀充实,钱粮可谓是堆积如山的,用来鼓励人口生育,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