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地公安、纪委等部门的配合下,王旸被带回了镇海市纪委办案点。
之所以没有直接带到省纪委办案点,是因为王旸在镇海任职时间较长,他的违纪违法行为大部分都是在镇海市发生的,传唤或者调查与他案件相关人员的时候更方便些,也更节省时间。
因为他是省管干部,省纪委牵头负责这个案件的调查,镇海市纪委做好配合工作。
省纪委检查一室主任高猛和副主任周智如负责主谈,带领相关办案人员对王旸轮番开展谈话,但是他一直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承认自己有任何违纪违法的行为,毕竟干了多年的公安,反侦察能力强,迂回战术运用得很溜,两天下来,他基本上没有交代任何问题。
“王旸,你是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应该深知党纪国法,也应该知道我们如果没有掌握证据,是不可能把你带到这里的!之所以让你主动交代问题,是想给你机会,但是你既然不想抓住这个机会,那我们也不跟你浪费多少口舌了!”高猛说道。
纪委办案,一般都是在掌握大部分证据的情况下,才会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带到办案点。
一旦党员干部进入办案点接受调查,即使零口供,他们掌握的证据材料也够处分或处理的了,这就是很多领导干部为什么白天还在会议主席台讲话或者出席活动,晚上就被宣布接受纪委调查了,因为违纪违法证据已经有了。
“行啊!既然你们已经掌握了证据,那你们就拿出来啊!危言耸听在我这儿没有用!”
“镇海宁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明交代称,2011年6月22日,他们公司送给你1500万元,是他们公司为了感谢你给公司减免异地建设费,送给你的好处费。这个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污蔑!他们这是诬陷!你让他们拿出证据来啊!”
“都到这个时候、这个地步了,你还嘴硬!王德明让公司财务从多家银行,多次取款,共取了1500万现金,在去年6月22日分几次送给你的。你再好好想一想!”
“不用想了!我没有收到这笔钱,你们不要把这个屎盆子扣到我头上!”
“王旸,你以为你收受现金,转移财产,我们就查不到证据了吗?市人防办原副主任李龙凯,你熟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