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刚才求情的诸将都不敢吭声了,刘纬此举无疑是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而且有理有据,无从辩驳!军法就是这么定的,刘纬从来都坚持依律办事,人不可以凌驾于法之上,这些将领又岂能不理解刘纬的用意!
“且慢!王上处事,乃偏颇也!”就在大家都不吭声的时候,孟获突然激动起来,还批评了刘纬一句。
“哦?孟君以为,何处偏颇焉?”刘纬被孟获这样一说,还真起了点好奇心,想听听他的道理。
“此番南中之乱,乃孟获一人之罪也,王上恩德,屡屡宽纵于某,却加责于阿妹,实乃偏颇!”孟获也不知道是没什么道理可讲了,还是压根就不讲理了,居然不识好歹地这样说道!
孟获的意思是,南中叛乱,是我孟获的罪,你宽纵我,却惩罚阿幼朵,就是处事不公!阿幼朵为什么擅离职守,还不是担心弟弟带来的生死?带来洞主为什么会被俘,还不是因为我孟获起兵所致?因此,阿幼朵没罪,罪在我孟获一人,如果我不反叛,那她也不会擅离职守!
这个如同罗圈套一样的歪理,孟获说起来还振振有辞,仿佛他真的相信自己是有理的!
“以孟君之意,当何处置?”刘纬差点没被孟获气乐了,觉得这汉子,怎么有时候跟不讲理的小孩子一样呢!他用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孟获,好奇地反问了一句。
“吾愿代阿妹受笞,以赎其罪!”孟获语出惊人,竟大包大揽,表示愿意替阿幼朵挨那八十军棍!在场众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惊讶不已,到现在,就是傻子也能看出来孟获对阿幼朵的心意了!
“代其受罪乎?”刘纬也是一愣,转而又认真地问道。
汉代律法,的确有一条明文规定,如果犯罪之人体弱(弱女子或太老太小),其亲属可以代替受刑,但量刑需要增加。举例说明,如果儿子愿意替老子挨打,这是孝亲之举,可以替代,不过,必须在原来数目的基础上,增加四分之一!
眼下孟获突然提出愿意替阿幼朵受笞刑,可他不是阿幼朵的亲人,这一条与律法不符,即便代替受刑,也该是带来洞主的事,哪能轮到他孟获啊!
况且,一旦代替受刑,原本的八十军棍,就要涨到一百军棍,那可是挨一百军棍啊,即便孟获是个壮汉也经受不起这样的责打,一遭受刑下来,非死即残!
这笞刑,可是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的一种刑罚了,说白了就是打板子。民法上的笞刑,是用竹板或木板打屁股,而军法上的笞刑,却是用小碗口那么粗的军棍打后背!屁股上都是肉,打得如果不重,也就是伤及皮肉,很快就能恢复,可用那么粗的棍子打后背,这可是容易出人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