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开放丸都为通商口岸,大汉(青州军)在高句丽拥有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
第四、高句丽与大汉(青州军)结成单方面攻守同盟,当青州军被他国攻击之时,高句丽有义务出兵相助,当青州军进攻他国时,高句丽同样有义务相助!反之,青州军则没有义务相助高句丽!
注:这里是指他国进攻青州军,高句丽才有义务出兵相助,大汉的诸侯内战不在此列!主要是杨凌并不想让这些异族参与到大汉的内战中来!
第五:其他待议条款!(必须在高句丽的可接受范围内。)
条约一经签署,立刻生效,从此高句丽与大汉(青州军)罢兵言和,今后便是好朋友、好邻居、好兄弟!
就此,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就此诞生,史称《鸭绿江条约》。
随后,杨凌便留下管亥暂时统率一万府兵和三万棒协军统治整个半岛!
鉴于已经占领整个半岛,杨凌决定,再派两万府兵前来半岛驻守,不过,这需要时间!
同时,半岛北部设立北韩郡,以后世的平壤为治所!
管亥能力不足,杨凌也只是暂时留下他罢了,在杨凌心中,适合留守半岛的是张超!
张超这个人,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不过,杨凌知道,此人能文能武,乃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无论是治理州郡还是统兵作战,能力都不弱,在这远离中原的半岛,正是需要这样一个人,不过,这一切都需要等到杨凌返回中原之后再说。
当乙巴素拿着签署好的条约递给高男武之时,气得高男武血压都上升了!
“屈辱啊!国相,如此条约,你岂能签署?”高男武大声质问道。
乙巴素面不改色,拜道:“大王,大汉态度强硬,若是不同意,我高句丽必亡!这份条约虽然看似苛刻,实则主要是第二条令我国损失较大罢了,其他的条款要么在我国意料之中,要么就是约束不大!”
乙巴素的意思也很明确,便是先答应下来,保存高句丽!
比如第四条的单方面攻守同盟,高句丽虽然有义务出兵相助,却是没有具体规定,出兵多少,高句丽完全可以出工不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