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马车,什么穷小子?”王荀好奇。
“前几日赛马,一辆马车疾驰,挡住了我们的路,我阿姐看到里面的男人浑身是血,以为他没钱治病,就把身上的‘念珠’给了旁边的老医士,请求他给穷小子治病。”阿诗玛说。
“今天佩戴的这串‘念珠’,一颗就500万两,那天送给穷小子治病的那颗,更是极品,价值连城。看那小子的模样,怕是治不活了,白白便宜了旁边那个老家伙,还不如送给我呢,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一颗像样的‘念珠’。”
“你还没有到年龄。等你16岁的时候,阿爹阿娘自然会送你更加珍贵的‘念珠’。”
好家伙,这么贵的宝物,你家是批量生产吗?每个孩子到16岁都会给一颗,一颗送人了,还有另一颗。王荀心想。
不过,城外,草场,马车,穷小子,浑身是血,老中医,老中医?
“那个浑身是血的穷小子不会是我吧。”这些事物勾起了王荀的回忆。
“我说看你这么眼熟呢。”阿诗玛道。
阿诗娜两眼放光,“你还活着,实在是太好了。”她继续盯着王荀的脸,满心欢喜。
“谢谢你,你心眼儿真好啊,阿诗娜。不过关于‘念珠’的事情,老中医没有跟我提起过,你放心,此物如此珍贵,我一定想办法给你拿回来。”
“不用了,本来就是用来给你换钱治病的。”
“谢谢你,不过我的病不是他治好的,而是我自身免疫力强大的缘故。”
“‘免疫力’又是什么?”阿诗玛和阿诗娜面面相觑,很是疑惑。
“公子莫非懂得医术?阿诗娜果然没看走眼,公子果真奇人。”
王荀点头,装起了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