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海上武装无人机作战集群

技术,成本,军事,工业层面都没有问题。

但,这一造舰项目依旧遭遇了极大的阻力,想也不用想,阻力来自舰队部门/派系。

舰队派系的一位高级军官在军事部门会议中提出:

“海上作战应当由舰队负责,这已经超出了陆战队的权限范围。”

陆战派系的一位高级军官立马还口:

“目前的军事行动需要海上作战单位配合,但你们似乎从来没有响应过我们的这一要求,我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独立出资,独立设计,独立建造了符合作战要求的军事单位,有什么问题吗?”

“这项提案可是经过了尊敬的齐弦司令的许可,从前到后花费了快半年时间才建造出来的东西,当时你们不吭声,现在出来摘桃子了是吧。”

小主,

这项提案是前几年部门整活时期的产物,和引起「赛勒格」暴动的条例出台为同一时期。

因为总体造价不高,因此当时并没有被高级军官们重视,也就顺利通过了。

批准是前几年的事情,但直到最近,陆战队才把这个项目翻了出来,正式开启建造,其真实花费的时间其实很久。

像这样经过批准却没有正式投产的项目每个部门都有很多,这些都是部门宝贵的财富。

陆战队和舰队方面为此吵了好几次,最后引起了舰队司令的重视。

在了解了事件全貌后,齐弦司令一如既往地作出了符合他性格的决策。

首先,虽然陆战队拥有建造作战船只的权限,但没有使用作战舰船作战的权限和经验,因此,将陆战队的请求驳回。

但同时,舰队方面提出的诉求也过于严苛,舰队部门全程并没有参与到这支机动舰队的建设当中,从情理和先例来说,不能全权接管该舰队。

各打五十大板后,齐弦司令最终决定,陆战队和舰队部门联合组建新部门,专门用以负责这支舰队,其中,陆战队方面负责后勤部分,舰队部门负责宏观调动。

新设一个中级军官岗位,作为这支舰队的作战主官,直接领导作战部分,享有部分高级军官权限,由舰队司令直接委任。

为了表示对陆战队方面的补偿,舰队部门应当向陆战队方面支付8000万星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