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他真正向查尔斯几人给出的谈判细则来看,最少,莺莺国一方也有十个条件。其中,有五条与前面文书中的五条一致,但是在关于赔偿商人的那一条中,又添加了要求央洲废除商行的条件;】
【而多出来的五条,则分别是:首先,央洲需要开放更多的通商之地,包括关口、鸟岛、榕山、申县、明城五个地方;
其次,如果央洲不能一次性将所有欠款赔付款赔偿完毕,那么剩余的赔偿款就要按照每年百分之五的利息计算;
再次,央洲的皇帝批准最终商谈结果之后,央洲需要解除对沿海的封锁,但是,莺莺国的舰队则要等到钱款缴纳完毕后才会离开;
最后,条约央洲语和莺莺语各一份,以莺莺语为主;
此外,商谈条约要在一定期限内,由双方的君王批准认可。】
【那么,如果要在商谈时进行一些让步或者拉扯的话,哪些条件可以放宽,哪些不能放宽呢?】
【亨利表示,只有是否割让岛屿的那一条可以放宽,可以拉出来商谈。其余的九条,没有一条可以让步,央洲必须老老实实的接受才行。】
【而即便是被亨利表示可以“商谈”“放宽”的岛屿割让这一条件,亨利也还给查尔斯等人划定了商谈的界限,那就是,如果央洲不接受这一条,则可以通过接受他列出来的额外的五条预备条件,作为不执行这一条的交换。】
【而亨利额外的预备五条则是:莺莺国商人在央洲的沿海商贸地区享有极度的自由,央洲必须公布一条明确的税收额度、并且日后必须只能征收莺莺国这一额度的税收,莺莺国和莺莺国人享有最惠国的待遇,央洲不能对莺莺国从事任何不正当不合法的商贸的商人进行“虐待”,且莺莺国要享有在央洲的治外法权。】
【总而言之,就是莺莺国首相亨利已经规定好了所有的东西,实际上对于央洲而言,根本没得谈。要不,就是老老实实接受条件,要不,就是再打一场——打出央洲的战斗力来,让莺莺国自觉不敌或者不划算,退让一步;或者显露颓势,最终不得不接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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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间。
康熙的面部表情逐渐变成了带着些许狰狞之色的铁青。
这些莺莺国人的胃口……还真是远超他想象的大!
之前的那五条条件,皇帝将这些理解成了所谓的“伸冤”,但是康熙可没有这么想,他也清楚地知道这是一次谈判,绝非什么上国与藩属的问题。
而那一次,莺莺国的五个条件就已经充分证明了他们的胃口之大,大到让人吃惊,大到让人已经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究竟怀揣着什么打算和意图——但是偏偏,皇帝没有意识到,还将此事当做什么所谓的小小“边衅”,又还想着不损体面的同时还能不重启边衅。
康熙看到这里,就已经对央洲的希望丧失掉了不少了。
别的不说,他通过对当时的央洲的军备和财政情况的推断,已经觉得央洲多半不是能够怎么扛得住这莺莺国的入侵;而就算有什么可以长时间拉锯拖延的方法,恐怕皇帝也不愿意这么做。
但是,当看到亨利在文书之外,给查尔斯等人的另外的五个条件之后,康熙才明白,自己还是对莺莺国的胃口低估了。
要求央洲赔款,居然还要按年来算利息!
不赔完,舰队还不离开,那岂不是说,央洲就要长期地生活在这莺莺国舰队的威胁之下?而在这样的环境下,官员们、一部分商人又会出现什么做法,康熙不用怎么想就能知道。
再者,还要继续开放沿海城市,用以给他们做生意——他们难道不会继续搞那些危险品?
以及,这些条款还要以莺莺语为主!
这是什么?这完全就是不打算真心谈判。像是亨利给出的那五个交换条件吧,那不是直接要求朝廷放弃对莺莺国人的任何管理权力吗?
虽然有些词汇此前并没有听过见过,但是神迹在旁边也已经标注明白,非常易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