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得自信心满满。
因为抬铳这种武器,效果还是颇好的。
他的精准度,亦是相当不错,虽然不如后世的狙击枪精准,但他的远程射击精度,也是相当可以的,尤其是,同时还有几枝抬铳,一齐射击,这样的话,命中的概率,是很大的。
几乎,可以保证,对朱慈烜一击必杀。
“那就试试吧,不过,这件事,还得隐密些干,不能够让额们大顺的人出手,若是被朱贼发现了,也好推脱一番……”
“可是,不让额们大顺的人动手,让什么人动手?”
李利民一懵,有些不解的问。
李自成这是既想尝试一把,莽撞一波,干掉朱慈烜,同时呢,他不想承担风险,不想承担,朱慈烜遇刺后,大明朝对大明的军事进攻。
所以,他是不打算让大顺的人手,进行这种刺杀的。
而一旁的李利民愣着的同时,李自成已经想好了刺杀朱慈烜的人选,只听他笑呵呵地道。
“什么人动手?朕想好了,让罗刹国动手好了!”
“罗刹国?”
李利民一愣,而李自成继续道。
“买个几十个罗刹国的奴隶,然后好生的训练一些,把他们偷偷运到朱贼那边,在南京城里头,让他们出手行刺,不就是了?”
原来李自成是想把这个刺杀朱慈烜的大黑锅,甩到罗刹国身上。
这倒挺靠谱的,毕竟,抬铳这玩意,大顺出口给了罗刹国不少,所以,即使是刺杀现场出现这玩意,大顺也可以甩锅。
其次,罗刹国的白皮,也很好辨认。
罗刹国的毛子,也很有特征,可以被人分辨出来,不至于栽赃失败,大明只要逮住刺客,就可以判断出来,这刺客乃是哪国的人了,不会想到大顺身上。
最重要的是,这种耗材的价格也很低。
如今,在大明境内的罗刹国奴才,可是很便宜的,不只是大明这边卖,奥斯曼国也时常发卖一些罗刹国奴才——虽然在战场上失利,但并不妨碍奥斯曼能抢到一些人。
以至于,如今的大顺,都已经有了一些罗刹国白奴——主要是太廉价了,比黑奴都便宜,所以大顺也购进来了一些。
就是这些罗刹国白奴在大顺的死亡率有些高——高寒地区到高热地区,死亡率想不高都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