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的皇爷李自成,现在有了更高的追求。
尽可能的,让自己的大顺,存活的更长一些。
能够有个几百年的国祚最好。
如果没有几百年,一两百年也不错。
而面临强敌大明,想要苟活几百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最好的办法,那就是,拥有更大的空间,这么一来,哪怕是后世子孙是败家玩意,是崽卖爷田不心疼的主。
大顺也足够苟一段时间了!
……
洪德六年的大明南京城,时间进入到三月。
奥朗则布派往大明帝国的使者,正在丁一眼的带领下,乘坐着一辆十十分先进的蒸汽动力汽车上面,听着耳边不时响起的机械噪音,和那有些难闻的煤烟味,向前驶去。
蒸汽车虽然被朱慈烺贬了一一塌糊涂,而且,本身的性能也不好,车后面还要拉着两匹,用来拉车的马,而且,嗓音大,乘坐的舒适性也差。
但这玩意,还是在大明境内卖开了。
而且卖的还很贵,已经成了富人权贵们炫耀身份的东西了,这种轰隆轰隆的响着,比后世柴油动力的农用三轮车都不如——肯定不如了,那玩意可是内燃机时代的成熟产品,是可以用工作几十年都不带坏,而且可以暴力使用的东西。
可就这样的垃圾,竟然受到了不少人的青睐。
俨然成了时髦,成了大明竟然的豪车品牌。
而且,从李有机手上,购买到了这类蒸汽民用车辆的全部专利的那名名千里马的马车公司,还给这种蒸汽机车,取了个的卢马的名称!
眼下,在大明境内,能开着这种带着工业噪音的的卢马的人。
那都是一顶一的富豪。
是倍有身份的!
而当下,这个倍有身份的丁一眼,也正一手方向舵——肯定不能叫方向盘了,因为这玩意长的跟船上的舵似的,谁会把他叫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