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有一个前提。
那就是,分内外两重。
跟大明朝一样。
大明朝对于士兵的军纪,管的格严格,但这个严格,只是在本土,在其他地方嘛,就差的很了。
屡次出来士兵强奸少女,或者说,抢劫伤人的事。
不过,这些个在别的地方,为非作歹的士兵,一到了大明境内的两京十三省,那就变的老老实实的是个良民好兵。
而大顺。
同样也是如此。
在本土的军纪管的格外严格,敢扰民,敢对民家女子干那种事的,李定国绝对会军法从事,当场砍了脑袋,但是在缅甸,在其他地方,干这种事的话,除非对象是大顺一等公民。
否则,那也就呵呵了……
此时,随着这两千个俘虏的日本娘们眼睛水旺旺的被绑到船上,李定国他麾下的五千士兵,也往船上运了两千枝火枪,及大量的火药,粮食,还有十二门三斤炮。
以及大量的倭刀。
这些东西。
全都是缴获的武器。
可怜这些火枪,在这些倭兵的手上,还没朝他们的敌人,打出来一枪,就被李定国给缴获了——主要是因为大顺是突袭,而燧发枪装填速度太慢,所以,这些日本武士们压根就没有开火的机会。
在这样的情况下。
李定国平白的缴获了一批的军火。
这些东西,都被他装了船。
而在做完这些后。
李定国也火速的屠了附近和种植园里面,那些个从日本国十两银子运过来的农夫。
杀了个血流滚滚。
在做完这些后,他也并没有急匆匆的离开第七镇第三团屯兵镇,而是在当地休整了一天,然后,这才放火焚毁了整个镇子的木质日式建筑后,这才登上船只,扬长而去……
当李定国离开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