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风气开放不假,但是这开放是很另类的
大唐的对外开放,是一种外面的能进来,里面的难出去,进来了休想走的那种霸主性质的开放。
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 624 年)曾规定:归附大唐的外籍商人,每人每年只需缴纳丁税 5-10 文不等,有时甚至干脆免缴,而普通汉民每年却需缴纳田租粟二石
便宜不?别心理不平衡,来了就成了等待宰杀的牛羊了
外国人在大唐定居,不能买地买田,只能租房子住,外国人如果在大唐去世,所有的东西都不许带出唐朝的国土
为什么?
对不起
>人<
大唐这没有理由
就问他气不气?
后来更狠了,如果唐朝人在大唐属国被害,杀人的外国人一定要判处死刑。相反如果是大唐人不小心害死了外国人,则可以拿钱赎命
现在看来是很不合理的规定,可是大唐从立国开始就是横着来的,爱来不来,来了想走就是问题了
敦煌遗书《唐开元户部格残卷》的记载,唐垂拱元年(685 年)八月,朝廷曾下达更严苛的敕令:
诸蕃商胡若有驼逐,任于内地兴易,不得入蕃。仍令边州关津镇戍严加捉捕。
这条敕令清晰表明,朝廷原则上可以同意外国商队在外交使团外直接来内地贸易,但一定要付出代价:来了就算自愿归化大唐,「不得入蕃」,再也不准回归故土。
原则上,懂没?最终解释权在大唐,不服打官司,敢打看谁弄死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