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前,她没闲着,而是展开纸,拿出笔,围绕分层销售写了一份简单的企划书,只是规格不似七八十年后那么严谨。
经过多日的勤学苦练,她已基本掌握繁体字的读写。
过于生僻的字,她仍不认识。
当晚没完成,次日继续。
落下最后一笔时大概是十一点左右,陆明珠正收拾书桌,廖婉茹过来喊她:“明珠,君峣来接你,说你们约了一起吃午饭?”
“是呀,大嫂,我们有正事。”陆明珠忙将完成的企划书塞进手袋中。
廖婉茹打趣道:“我又没说你们没有正经事。”
陆明珠笑而不语。
她是因为谢君峣长得养眼才赏脸好伐?
无关风月。
都是成年人了,思想成熟,哪有什么一见钟情?
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
当然,好感肯定是有的,毕竟美貌的人向来吃香。
陆明珠对谢君峣产生好感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容貌气质十分出色,相信谢君峣对她也一样,不然不会主动请她吃饭。
请吃饭,本身就是一种表示。
挽着廖婉茹的胳膊走到楼下,发现坐在沙发上和王太太说话的谢君峣怀中抱着一束红玫瑰,娇艳欲滴,远远就能闻到一股香气。
陆明珠更确定了。
听到皮鞋落地的脚步声后抬起头,看见她,谢君峣顿时露出浅浅的酒窝,眼里有光。
光影中,全是陆明珠。
陆明珠没有化妆,只涂抹最简单的护肤品,抹一层唇膏,刘海梳上去,用原身的一个钻石发夹卡住,露出饱满的鹅蛋脸。
美极了。
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皮肤如雪似玉,莹莹生光。
长期扎麻花辫导致松开后披在肩前肩后的头发弯弯曲曲,浓密蓬松,更显得小脸精致。
衣着打扮同样用心,不华丽,不花哨,仅以一条宝石绿的高腰束身裙来搭配白衬衫,没有任何珠宝点缀,只左腕上的一块钻表熠熠生辉。
柳腰楚楚,玉腕纤纤,身段婀娜多姿。
盈盈走来的样子,像是画中仙。
谢君峣送上红玫瑰,赞叹道:“本以为红玫瑰足够美,却不料竟在陆小姐跟前黯然失色。”
她接到手中,低头轻嗅其香,抬头眉眼弯弯,“谢谢,我很喜欢。”
“时候不早了,你们早去早回。”王太太上了年纪,平时爱做媒,眼前这对小儿女又都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知根知底,自然乐见其成。
先接触,最后成与不成,那就看天意了。
老人家想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