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不是不想跟红夏资本和掏货签约。
但那也得对方愿意才行啊。
红夏资本,也就是张清澜这边,那天晚上在张家里的饭局,就几乎已经明牌。
所以他提都没提什么协议的事。
而掏货这边,他也没提。
掏货是缺峥嵘传媒的这点利润吗?
他投资峥嵘传媒,就是奔着话语权来的。
怎么可能签那些放弃话语权的协议?
所以李军哪怕忌惮张清澜,都只是提出了签一致行动人协议,而不是AB股制度。
因为前者,只有签了协议的“股份”,才需要跟着创始人投票。
以后新持有的股份,在协议里没有特别提及的话,是不受约束的。
而后者,那几乎就是直接把路堵死了。
掏货显然也还是有想法的。
所以当然不会这么做。
然后。
现在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话。
掏货只签了10%,而张清澜则是签了30%。
所以李军才会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提出这个建议。
王恒微微一笑道:“我没意见,我也觉得峥嵘传媒在杨董的掌舵下,才能更发展壮大。”
他的投票权本来就已经“委托”给杨峥了。
这协议签不签都一样。
当然没意见了。
而张清澜自然不可能同意。
她甚至直接就闭上了眼睛,一副懒的看你们演的模样。
李军老江湖了,也不觉尴尬,直接cue她:“张女士是什么意见?”
张清澜睁开眼,淡淡开口:“反对。”
李军再度开口:“张女士是觉得自己手上的股份多,我们股份少,所以不合算吗?”
说完不等张清澜回答,他又自顾说道:“那张女士只签署10%的股份投票权,跟我们掏货一样,如何?”
毫无疑问。
相比杨峥掌控峥嵘传媒,他更担心红夏资本抢走控制权。
所以才提出了这么个“共归于尽”的方案。
张清澜依旧是一脸冷淡的开口:“反对。”
这就没的谈了。
李军略带不爽道:“张女士就跟我们明显就不是一条心呐。”
张清澜再度合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