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手材料都到位后,又招募工匠,分派人手,抓紧时间打制兵器。
又给护卫和选锋队补齐了鸳鸯号衣,没几天众人的装扮令人眼前一亮。
一百多人全部清一色的鸳鸯号衣,脖子系上红领巾,头用红布包裹着,大老远看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官兵来了呢。
李十二统一训练他们列队,怎么练赵成武看了看,也不大懂,有点跟大学军训时一样。
只觉得李十二这个人吧,还是挺有天赋的,自从当上了队官,好像上了瘾,每天拉着人列队,传授战场上砍人的经验。
冷兵器时代嘛,战场上锻炼出来的,对上刚放下锄头的,自然是有着巨大优势,学不会没事,上了战场多打几仗,活下来就是老兵了。
这年头真正在战场上拉扯的情况不多,大多数其实在行军的途中,许多人就走散逃跑迷路,等到了战场回头一看,哟呵,出发时两三万人,密密麻麻看不到头,现在就还剩个几千人顶天了。
所以需要穿统一的服装,有便于识别不说,大老远的看去也能找到组织,不然荒山野岭的一小撮人可存活不下去。
武库里除了鸳鸯号衣,其他兵器杂七杂八的勉强能武装一百人,所以赵十四命令人收集铁块木杆,准备打造长枪,这兵器省铁,对付流民或者卫所兵足够应付。
一百人的选锋、护卫统一配备腰刀盾牌,极个别的还能携带一把短斧,当远程兵器使用。
涉县招募的三千流民,就只是统一佩戴红领巾,以做识别,没有鸳鸯号衣,等长枪打造足够了就人手一杆长枪,长枪用城里收集到的木杆竹竿套上个铁枪头就完事儿,至于弓箭手就别想了,这兵种太贵,得等以后有机会再弄。
总得来说这是值得庆祝的一段时间,刘二等人现在不是大王就是将军,住上了大瓦房、清幽大院,天天在屋里喝酒玩女人。
太平天国那群人来了都得直呼内行。
赵成武却十分担忧,虽然手握一百心腹和三千大军,却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刘二等同乡堕落的太快了,一个县城就让他们露出了人类的本性。
这点繁华富贵对他这个后来人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倒是沈大一天夜晚偷偷摸摸找到他,说:“大王现在无心理事,明廷在河南尚有根基,不得不防!”
赵成武对沈大十分刮目相看,这人估计是有家室的原因,对待造反十分清醒,手下接近两千流民大军,手底下也培养了几十号心腹,怕的就是明廷反扑。
赵成武道:“大王不听我们的话,如之奈何,我们要早早做好准备才是!最近勤练兵马,最后哪怕失败,也不至于没有退路。”
“而且涉县太小,河南被李自成跟朝廷打了个稀巴烂,连地主也刮不出多少粮食了,我想往南打!”
“往南打?”
赵成武努力回忆后世地理图,道:“不错,我往南打汉阳、武昌,那里是左良玉的地盘,如果我猜的没错,他现在正在项城和李自成打仗,我趁其不备,拿下湖北!留在这里是没有出路的!”
沈大点头道:“湖北吗?听说那里也乱的很,合适吗?”
赵成武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总比在这里坐食山空强。”
沈大终究是没有被他说动,选择留在了涉县。
现在是崇祯十六年了,明朝蹦哒不了多久就会灭亡,然后就是满清入关,屠城的屠城,剃头发的剃头发。
赵成武不确定他会不会反抗,钢刀架到脖子上,他多半也是要剃头的。
可是,随着手下越来越多,他的心思也野了,这头,咱不剃了……
不管是谁,都不能挡住他的路!咱要当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