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告别

在烈火中呐喊 十月樱桃 1686 字 21小时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严笙歌已经恢复得很好了,虽然没有二十几岁时的水灵,身子却渐渐地丰满起来,看上去也是风韵犹存。

锦夏说道:“小姐又变年轻了。”

“唉,还是老了。”严笙歌照了照镜子,长叹了一口气。

“不不,至少年轻了十岁。”锦夏是个实诚的姑娘。

严牧歌因此对我更加另眼相看。但我不再允许他的靠近,他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过些日子就会好了。很多个夜晚,我看到他在清冷的月光下舞剑,形影相吊,一练就是好几个时辰。我知道,他在用这种方式发泄自己爱而不得的情绪,他需要一个出口。

锦夏会过来提醒严牧歌早些休息,也会跟我在暗处唠嗑。

“我家公子自令丘山回来之后,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吗?”

“不是,他现在像是藏了许多心事,以前会跟丫头们说说笑笑,现在冷若冰霜,洛雪因此哭了好几回了。”

“洛雪,那丫头还好吗?”

“挺好的,就是不敢见你。”

有时候严牧歌会远远地看着我的窗户出神,当我看向他的时候,他还呆立在原地不动。他站在树影下,披一身银色的星光,看上去风流倜傥,帅绝人寰。三月的桃花开了,粉色的花瓣沾满了他的衣襟,落到了他的脚下。

他大概是希望我朝他走过去,哪怕是一小步都行,他就有了再次往前的勇气。但是我不会,我不想与严牧歌扯上瓜葛,格木为了严笙歌停留在长安整整十年,最后换来了乌次尔的无情追杀。严笙歌呢,现在靠着一口真气吊着,虽然谁也无法解释她的病与格木是否存在直接的关系,但是正如严牧歌所言,如果没有遇到格木,她的人生不会如此凄惨。

至少,不会承受如此沉重的思念。

格木与笙歌的相遇,是一场劫难。虽然彼此说着死而无憾,但是知道底细的人,谁不潸然泪下呢。

我不想走格木的老路,有些感情,当断则断。人妖殊途,是祖祖辈辈用血泪教训总归出来的一句至理名言,谁想要挑战,谁就要承担后果。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是我们火浣鼠族的赤焰传人,每年的浴火节,我得在幽木广场准时出现,散播赤焰之光。

那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赤焰之光。它已经有了颓靡之势,我还得去昆仑山寻找答案。长安,只是我旅途中的一个驿站,我不能做太多停留。

在严牧歌的引荐下,我终于有机会见到日理万机的圣上,这段日子以来,圣上明显已经焦头烂额,南方叛乱加剧,北方虎视眈眈,他已经疲于应付。对于我提出的千年盟约,圣上明显有些敷衍,但他还是履行了承诺,给了我一纸盟约。

看着盟约上鲜红的印鉴,我如获至宝,顿时觉得在令丘山所受的一切苦难都很值得。算起来,这是长安给我的意外惊喜。但愿人族与火浣鼠族都能信守承诺,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严牧歌自请去西北巩固边防,但是圣上没有答应,他需要严牧歌给他完成一些特殊的秘密任务。平时继续在潭州府衙任职,有召再回长安。待严笙歌生下孩子后,严牧歌就要返回潭州。

看得出来,严牧歌的身份是一个谜,但我不想深究。人族的事情纷乱繁杂,我已心力交瘁。

终于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严笙歌诞下一名健康的男婴。

“哇呜——哇呜——”的啼哭声响彻在严府别苑的上空,久久没有散去。严牧歌激动得像是自己当了爹爹,感叹着这是生命的奇迹。

只是,产婆出来后,对着严牧歌重重地跪下,说已无力回天,现在小姐回光返照,有话快说!

严笙歌还是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临终前,她看了一眼襁褓中的孩子,嘴角泛起一丝微笑,安静地走了。

严牧歌给孩子取名严从谨,希望他日后做一个认真的人,不马虎不草率,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收拾完行李,向严牧歌辞行。

严牧歌张开双臂,拥抱了陈莫,感谢他对于舍妹长久以来的照顾。然后,很自然地过来拥抱我。

众目睽睽,我没有拒绝他。

“十八年后,我会来这里找从谨,你要好好活着,别到时候看不见你。”

“十八年后?”严牧歌表示时间有点长,他接受不了,“到那时我已头发花白,步履蹒跚,怕你认不出我。”

“要不就每十年过来一次吧,谨儿是我的侄子,我自然是要照看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