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五个小时,爬到了山顶上。天还是黑的,山顶上有卖棉服的小摊贩,有卖饭的店家,宋向文找了个避风的地方蹲下。只要能看到日出就行,他不需要什么特别好的机位。
喇叭里在来回宣传帮游客拍照,许许多多的人站在山顶的岩石上。
天空显示从黑变成蓝色,而后又泛红,天边的云彩不停的变换着形状。地平线把天和地分成两部分,人们都盼望着那藏在地平线之下的太阳。
日出之时,所有人的手机对准了那个干净又热烈的太阳,它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般,像是刚来到这个世界一般,看上去是如此朝气蓬勃,是如此明亮。
等到它傍晚降落的时候,又像是一个过完了自己一生要离开的老人,散发着的光,里面多了些慈祥,已然不是那么的刺眼,平静的走入属于它的良夜。
不,有太阳的地方,都是光明的,它永远不会走入夜色之中,就像热烈的生命,永远不会凋谢。那凋谢掉的,无非是最最徒有其表的皮囊,而那皮囊之下的灵魂,却永远在汹涌澎湃,在热辣滚烫,在向往自由和光。
坐上缆车下山,宋向文已经困得不行,海拔下降让他的耳朵很不舒服,张大嘴巴使劲哈气,听到耳朵里砰砰的声音。这是因为压强不同造成的现象,倒是还蛮有意思。
在这座城市,他没有过多的逗留,下午就坐上了回家的车。
在县城的公墓里,有一个小墓碑是孙雯的,在开学的前一天,他又来到了这里,背对着墓碑坐在前面,看着公墓里面的树出神。
微微的风吹动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吹到了他的脸上,夹杂着夏日的热气,就像是孙雯那双手一般轻轻抚摸着他的脸颊。伸出手去试图抓住这缕风,风却从指缝中流逝,吹到了它该去到的地方。
多少年,我一直不敢下笔去写下来这些事情。我记得,每年去看你的时候,你都是笑得那么甜,如果真的有来生,你到底在哪里,还会不会记得我?
这些年,公墓扩大了好多,每次来找你,总要走过很多人的故事,当你墓碑上的油漆已经有些掉落,当你的照片已经有些模糊,我才意识到,原来日子这么不经过。
叔叔阿姨现在状态感觉很不错,他们没有再要孩子,现在我过年,都把他们接过来。他们劝我,该找个女朋友,可是心里面有事情放不下去,又怎么去找呢,又怎么对得起人家呢。
对不起雯雯,你这件事我没做到,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前些日子,我跟薛林聊起来你,他恍惚了一会儿,才想起来你的模样。我想,是不是好多人都已经把你给忘了,想到这个我很难过。
后来,我就又释怀了,因为我知道我永远都忘不了,忘不了你轻轻的掐我的胳膊,忘不了你挽着我的胳膊,忘不了你给我写的信和送给我的礼物。
这本书叫故人随风而行,可我一直不敢写你。我从我的小时候写起,挤牙膏似的不敢提及你。知道我已经写无可写,我才下了决心,把你写下来。
我写了我奶奶的离开,写了我爷爷的离开,写了很多人的离开,我在想,这是不是在为写你的离开做铺垫呢?可是你真的离开了吗?没有吧,我一直感觉到你在我的身边,现在正坐在我旁边看着我用键盘敲下来一个个字,是不是我要是写的不好,你还会掐我一下,还会打一个嗝?
前段时间听了一首歌,里面的有句歌词大意是,时空是个圆圈,最终都会相见。我就想啊,要是真的这样,可就太好了,那我就真的能和你相见了,就是可惜,歌里面写的是都失忆了,这个不好,最好别失忆,能让我记住你的样子就行。
但是好像,失忆也不怕,我肯定就认出来你了,这一世,是你主动,下次,就是我了。我肯定主动跟你说话,主动跟你套近乎,主动喊你出来玩,然后还主动跟你表白,哈哈,你千万不要到时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