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尸检报告

尸体检验报告之二。

检验日期:平成八年四月六日,下午三点三十分。

检验场所:山梨县南都留郡——木二——四五○。

死者住所、职业、姓名、年龄:东京都杉并区久我山六——三——十,松原凛子,无职业,三十八岁。

死亡时间:平成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七点三十分左右。身长一五八厘米,体格中等,营养中等,死亡认定时间约二十小时。

检验情况:发现时死者全裸,与男子紧紧拥抱,局部结合,由于正值死后最僵硬的时间,极难分离。

肤色苍白,黑发,体毛黑色。

死者面朝上,在男子的拥抱下,背部出现大面积尸斑,呈暗红褐色。关节高度僵硬,上肢为搂抱姿势,两臂抱住男人后背,在其后背留下指甲划痕。下肢弯曲,两腿被夹在男性大腿中间。

因受到男子压迫,胸部、背部及臀部颜色苍白,身体其它部分有红褐色尸斑。此外,从两肩至背部有男人手指的挤压痕。

面部有轻度淤血,部分皮肤呈红褐色,眼睑结膜轻度充血,有几处溢血点。

口唇被男子覆盖,即保持接吻状态,有少量污血从口腔溢出。口腔粘膜高度糜烂,从口唇两端至脸颊有污液流出。

香槟酒对氰化钾反应,阳性。

无明显外伤。

死亡原因:毒药(氰化钾)导致急性呼吸停止。

死亡种类:自杀。

检验情况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