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间不值得

孤仙志 一只蚊子哦 1814 字 2个月前

可为了保住性命,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在城外挣扎求存,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摘点野果子扒点野菜吃,再就是搞点小陷阱弄点山老鼠什么的填肚子,这样也勉强能够过活下去。

但好景不长,原本没什么人的荒郊野岭也来了越来越多的人,这些人跟他一样,也是城里待不下去了,想着出来看看能不能活下去。

这人一多,什么野果子野菜的马上就被吃光,至于山老鼠什么的野味儿,那更是几乎被吃灭绝,最后只能啃草根树皮。

再加上这人多起来后,也是各种争斗,争斗来争斗去最后就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山匪帮派,可这帮山匪拦路打劫能打劫到什么?

荒郊野岭的,哪有什么商队让他们打劫的?而敢在这种年头还出来行商的哪个又不是有来头的?这种商队他们根本惹不起。

抢劫不成,草根树皮都啃秃了,那要活下去能怎么办?

那只能吃人了。

吃什么人?那肯定首选年纪小的孩子,而张志文这种年纪的孩子无疑就是最好的目标,无父无母的,年纪又小,没什么反抗的力气,那是手到擒来。

这跟城里比起来,张志文但凡脑子不傻都知道怎么选择,去了城里,大不了被地头蛇抓住指使着去当小偷,那还不至于被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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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辗转之后,他又回了县城。

这一来一回的,四个年头过去了,张志文也已经十二岁了,他也早就不是那个当初流浪街头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这几年,他经历了不知道多少磨难,度过了不知道多少危机才勉强活到今天,他当然清楚这世道到底有多险恶,所以他一回到县城就先躲起来,尽量避免让地头蛇发现,那明目张胆的乞讨肯定是行不通,不过偷偷摸摸躲起来捡点残羹冷饭还是可以的。

当然,张志文也清楚,他迟早是要让人发现的,但能拖一天是一天,一旦被抓住,被强迫着去偷盗,那他也只能认命,那总好过饿死。

只是这小酒馆连着三天都不开张了,他也是饿的快不行了,再这么等下去,只怕是要死在这里了。

张志文现在的情况非常不好,长年饥饿营养不良,他撑不了太久,三天已经是极限了,再往后就很危险了,他现在要么是继续等下去,要么就冒险爬进去看看能不能捞点东西吃。

小酒馆这边的墙头不高,也就六尺高,他要是费点力气还是勉强能爬进去,如果现在不爬进去再等下去,到时候就更没力气爬上去了。

张志文抬头看了一眼这堵红墙,最后咬了咬牙,他决定爬进去。

他颤颤巍巍站了起来,可刚站起来他就瞬间感觉一阵眩晕袭来,整个人脚底一浮又跌坐了下来。

他靠着墙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眼睛里面直冒金星,虚弱不堪的他连站起来的力气几乎都快没有了,他只能闭上眼睛,让剧烈跳动的心脏缓缓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