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忧虽然在崩坏元年前是个好学生,但7年的荒野生活早就让他连筷子都不会用了,更别说提笔写字,哪怕进入军队后,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武职,所以写起字来歪歪扭扭,不堪入目。
都说字如其人,但紫苏实在是很难把这种“龙飞凤舞”的字和洛忧本人联系在一起。
致紫苏:
近日可好?
这6年我很忙,一直没时间回来。
前几天,我伤害了一名同伴,这让我意识到,有些承诺不该拖着,我会找个时间去道歉。
关于我和你,再等我3年,我一定去接你。
其他没什么了。
晚安,早些睡。
——洛忧
信很短,语法干涩,文笔放到初中恐怕都会被批不及格,哪怕幼儿园的小孩写情书都知道加一句“我爱你”,但这里面什么都没有。
但对于紫苏来说,这已经是她最想要得到的答复了。
紫苏坐在地上,一遍又一遍地看着信,时而因为幼稚的文笔傻笑,时而为之陷入深情,短短一百字的信,她不厌其烦地看了千百遍,又吟吟自语读了千百遍,这才将其收好,放到了离自己心脏最近的口袋里。
收完信,紫苏从地上站了起来,在玉面狐疑惑的注视下,她跑到了斜栏边,伸出修长的手指,用指甲在上面刻出一道痕迹。
玉面狐问道:“你在做什么?”
“我在记时间!他让我再等3年,3年就是1095天!”紫苏刻完一道痕迹,后退一步,深情地注视着斜栏,张开双臂,幸福地笑道,“终有一天,这上面会刻满痕迹,到时候我就能再见到他!一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