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很棒!”侯小歌笑着捏了捏小家伙的脸蛋。
自从出去以后,侯小歌总是感觉自己是外人,也只有回到家,才能感到心安。
“卤肉,香喷喷的卤肉米线!”
“大姐,吃不吃咯?”
侯小歌穿着一件从美利坚带回来的羊绒衫,站在摊位前轻车熟路的招呼着过往的顾客,顺便用扇子把锅里的肉香驱散开。
昆明的冬天依旧绿意盎然,大棉袄是穿不住的,只有在早上刚出摊时一家人披上侯小歌带回来的军大衣,平时最多穿个薄薄的毛衣。
因为侯小歌嘴巴会说,大婶叫大姐,大姐叫靓女,打饭的时候也多给点肉,一锅卤煮至于不到四点就卖完了。
提一下,侯小哥几家来到滇省后,前段时间炎黄盟一直往缅甸移民生意好,所以几家干脆就彻底分家散伙各挣各的过活。
其实这也是侯小歌主张的,毕竟大堂哥已经结婚了,各家现在也都有地,在合着一起难免磕磕碰碰。
最主要的是侯小歌有钱,不想让母亲和姐弟几个太操劳,所以没必要天天起早贪黑。
现在他们家每天只是做一锅卤肉,卖完就算了,毕竟家里壮劳力太少,熬不住。
“黑娃回来了?”
“黑娃好久没见,又长高了”
“黑娃!”
……
回来的路上一家五口坐着骡车回到村子,正在地里忙活的村民纷纷打招呼。
看着村里一片生机勃勃的样子,侯小歌感觉当初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一家人刚一回去,一只黄狗就兴冲冲的迎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