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咱娘还买了不少麻糖呢!但她只给俺一点,其他的都藏起来了。
你说咱娘是不是留着晚上等咱们睡着了她和大姐偷偷吃?俺决定了,这几天俺和咱娘睡,俺要看着她。”小家伙眼珠子转的滴溜溜,小声朝侯小歌说道。
“你小子,鬼鬼祟祟给你哥说啥呢?”王麦苗掀开门帘朝两人说道。
“呵呵!”
“娘,小弟说你把麻糖藏起来不给他吃。他晚上要盯着你,来你们这边睡。”侯小歌反手就卖了小家伙。
“哥,你是叛徒。”小家伙急的小脸通红。
“小瘪犊子,这麻糖过段时间我要献给灶王爷的,都给你吃了,给灶王爷献啥!
不过这几天要个娘睡,那可太好了,这个娘同意。”王麦苗笑着捏了一把小家伙的脸蛋。
侯小歌掀开门帘,床上扔了不少东西,看来娘几个今天没少花钱。
“黑娃,快来试试这个回力鞋,看看合脚不,不合脚明天俺拿去换。”王麦苗拉着侯小歌就要给侯小歌脱鞋。
“呦呵!娘,你今天这是大出血了,居然买了一双回力鞋,还是棉的。”侯小歌接过老母亲递来的鞋有些震惊。
现在他穿的都是王麦苗做的棉布鞋,“变成”周德彪时穿的是皮鞋,还真没穿过回力鞋。
这鞋在这个年代也算中高档货了,橡胶底,鞋面是帆布,黑白两色,放在后世可能不上档次,但在这个年代绝对时髦。
“今天去卖鞋的店转了转,看这个鞋子漂亮,想着买一双让你过年穿。给,还给你买了个棉帽子,你带着也试试。”王麦苗一脸喜色道。
不过母亲哪有不知道儿子脚尺寸的,王麦苗也就是一说。侯小歌把脚塞进鞋里试了试,稍微大点,还不错。
他正在长个,鞋子肯定得买大点的。
棉帽子还是个狗皮的,带着两个耳朵,侯小歌去掉自己的布帽子带上感觉了一下,狗皮就是暖和。
“不错,不错!这两样东西花了不少钱吧?”侯小歌穿上鞋踩了踩一番评价,然后笑着问道。
“也不贵,两样一共花了十四个大洋。”王麦苗摆摆手毫不在意道。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