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超凡的战斗(上)

魔潮起时 异地他乡 1845 字 2个月前

ps:今天有读者批评,你写的太慢热,呃?好吧,作为新作者,这是取死之道。不过,异乡是认认真真的想些好一本书,写一个人的成长,而不是简单的爽!爽!爽!主角自然会强大,但总有个过程。我会认真构思,认真写,再认认真真的写完!

或许是遵循着某种奇特的规律,这个世界虽然兽类众多,强大的不知几凡,但考虑到奔跑的平稳度,易驯化沟通,饲养代价低,耐力高等等,六足角马,这种外形类似地球上马匹的动物仍旧是性价比最高的坐骑。

即使是职业骑士,在没有专属的兽类坐骑以及足够的财力之前,也大都选择六足角马作为自己战斗伙伴。

更高一等级的就是飞翅角马了,虽然同属于角马,但飞翅角马据说有飞天插翅虎的血统,它们的那一对翅膀并不能保证它们飞行,但是短距离滑翔还是可以的,并且能够帮助他们更快的奔跑,以飞翅角马拉车,在奔驰到极限的时候,离地而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当然,这种角马性格暴躁,桀骜不驯,攻击性极强,并不易驯化,且他们虽然属于角马类,但都是吃肉的,还得挑选精肉入食,兽肉更好,饲养代价极高,不是真正的骑士或者大贵族家庭根本驯养不起。

瓦伊德王的飞翅角马自然是角马中最顶尖的那种,不仅仅是毛色纯白无暇,更主要的两匹战马配合默契,在满是乱石和死尸的街道上,拉着宝石战车行走自如,连颠簸都极少。

宝石战车载着瓦伊德王率先冲入了埃尔兰特城,没有人敢阻挡在他的面前,但原本战场之上的排列是密集的,来不及逃走的人很多,瓦伊德王也不挑食,长矛舞动,滂湃之力带起的一道道如新月的气刃。

超凡的面前,普通人是何等的脆弱,仅仅是气刃划过,在气刃前行的路上,一道道血液飙飞,有时甚至洞穿数个人后,气刃才会消失。仅仅数击,死在瓦伊德王手里的不下百位战士,所有的人逃也似的离开他的身边。

而跟在瓦伊德王后面菲尔斯则低调的多,超凡之力自然没有使用,但两把银色弯刀却是一击连着一击,一下快过一下,速度越来越快,被他挥舞的只见银色闪光,很多时候,等他收剑而立的时候,四周的敌人都已经僵持不动,一个呼吸后,血液才从各个血管中喷射而出,在空中绽放,如同盛开的鲜红花朵。

而他,竟然任由那‘血液之花’淋在身上,一副陶醉的模样。

‘鲜红绽放’,这或许就是他封号的由来,他是一个享受杀戮的人。

进入埃尔兰特后,克雷斯人的队伍就在瓦伊德王的一摆手下,狞笑着分批追杀着各路的逃兵,他们在杀死逃兵后,就四散而开,整个埃尔兰特如同被剥光了的美女,等待着他们的临幸。

当下达屠城三日的命令后,他们就已经化身为野兽,杀光能看见的所有男人,强奸所有的女人,抢光所有的金盾和宝石,烧伤所有看到不顺眼的东西,一切罪恶都会在埃尔兰特里上演。

长达两个月的僵持战斗,已经把他们最兽性的一面给激发了出来,他们需要发泄,需要杀戮,深渊里的恶魔都会恐惧他们的行径。

瓦伊德王在亲卫队的簇拥下,对着城主府走去,领头的是一个面色惊恐的年轻男子,埃尔兰特的很多人都认识他,首席政务官梅迪思的长子,多罗斯家族的下一任继承人,埃尔兰特公认的青年俊才,梅伦?多罗斯。

这个世界在方向上也是习惯以东为尊,所以,大多数城市的城东方向也都是最豪华的所在,埃尔兰特就是如此。

所有的贵族的府邸都聚集在东城,那里有宽阔可两辆马车并排而行的大道,有洁白的花岗石铺设的路面,有战士们最喜欢的巨大雄伟的角斗场,也有最漂亮女人的妓院,最奢华的赌场,也有歌舞厅,跑马地,酒吧等等。

如果把一个城市的财富比作十,那么东城已经占了八成,这里是真正的贵族之地,富人的天堂,穷人连进都进不来。当然,这里也有着阴谋,暗杀,通奸,所有贵族都有的罪行,每天都在这里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