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套近乎,否则你的罪名会多一项,叫做妨碍公务,可以最高判处三年!”
接下来的时间里,姚小刚老老实实的交代问题,并没有再多说什么废话。
在这个圈子里他很清楚,不老实交代只会让自己吃苦头,现在他只求联系上他的老婆后,他老婆能打通关系,把他捞出去,不然,他这辈子算是毁了。
再也不能回去为民服务,帮助人民群众花上面拨款的好镇长。
虽说是涉嫌聚众淫乱,但毕竟只有两个失足妇女,并不是很多男男女女一起,这个罪名也主吓唬吓唬,并不能构成那个罪名。
可姚小刚却被吓得不轻,显然,他这个西旗镇的镇长并不懂法。
或者不能说完全不懂,一些对自己有利,或者可以钻空子的法,他肯定是懂的。
但法律的具体条例,必然是一问三不知的那种。
这也是很多人的现状,不只是体制内的一些领导干部,普通民众也是一知半解。
除了知道抢劫、强奸、杀人等罪名外,很多罪行压根不知道,听都没听说过。
只有当你遇到的时候,你才会清楚,原来还有这么一条法律。
曾经就有那么一位大姐,因为存款的时候,银行系统出现了错误,导致她存款从一百万变成了一万块,然后她又是报警又是打官司。
最后获得银行赔偿两万元精神损失费,至于少了的钱叫做系统错误,无法恢复,并且需要她提供确凿证据才行,存单已过有效期不能做为证据。
还有一位大哥取一万,银行却存成了十万,后来这位大哥以不当得利罪被逮捕。
所以,有时候你得熟读法律才行,因为有很多时候它是在保护庞大的机构和群体,而不是无权无势的你。
为什么进了体制内后,没有成为大领导前,在上面的领导面前,你得像个孙子一样,就是这么个道理。
今日他是你领导,你对他毕恭毕敬,明日你成功反超,那么他在你面前就是孙子,甚至连孙子都没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