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条约,按照这个来。”
法务脸色更加难看了。
沈苗苗这不是为难人么。
“沈小姐,不管怎么说,我们之前是给过您代言费的,给过代言费使用你的肖像,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你的意思是,给我一次钱,我就得一辈子为你们产品发光发热呗?你们这如意算盘也未免打的太响了?”
“那倒不是这个意思,我们的意思是,至少在我们的新代言人还没上新期间,我们公司还能继续使用您的形象作为宣传。”
话是这么说,法务心里却很清楚不是这么回事。
今天出发来C市之前,贺总特地找她吩咐了几句话。
一定要让沈苗苗同意继续让他们公司使用她的形象来宣传。
就算他们的新代言人上线,也要继续用沈苗苗来宣传。
她在拟定解约条款的时候没想过沈苗苗会发现她故意弄的隐晦模糊的这些漏洞。
“我本来是不想说难听话的,但有一句话我觉得特别适合对现在的你说。”
沈苗苗突然一脸认真。
法务被她这个模样弄的有点慌。
很想说觉得难听您就别说了。
但想说的话还没说出来,就见沈苗苗微笑道:“你是在想屁吃。”
“你,你说话怎么这么难听呢!”
“你们做事难看还不允许我说话难听了?”
“我,我们……”
法务被沈苗苗两句话怼的有些无话可说,旁边的钟妙莎忍不住偷笑。
还得是沈苗苗,够能气人。
“不管怎么说,咱公司是给过您代言费的。”
言下之意就是说,你不能拿了钱不做事。
法务有那么点暗戳戳道德绑架的意思,可惜这招在沈苗苗这里从来就是行不通的。
“你们公司给过我代言费,我也给你们拍过广告,之前也给你们宣传过,这个问题前面你已经说过了,我觉得没必要继续讨论,现在我就一句话,想要解约可以,按照我上面写的来执行,否则的话这合约就别想解,如果你们想要强行操作,那就等着收我的律师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