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可以,可要怎么提呢?总不能明目张胆的说吧,那岂不是暴露了我的小野心啊,嘻嘻,我才没有那么傻呢,山人自有妙计,我准备就说自己在芝加哥大学那里有一个玩得很好的同学,好多年没有见了,我这既然来了美国,不顺便去看看老同学,似乎也有些说不过去啊,而且据我所知,迈阿密距离芝加哥不是太远,只有一千多公里吧,因此呢,我想请两天假过去拜会一下。
为了增强可信性以及成功率,我还事先去找了Bill,和他通过了气,而且我还增加了一个理由,说我是篮球之神乔丹的球迷,想趁机去一览芝加哥公牛队的风采,如果能现场看一场NBA的比赛,或者买一件23号的球衣也算是一了自己这么多年来的心愿啊......
原以为Bill会盘问一番的,谁知道他看到我装出来的那副对乔帮主虔诚的模样,居然很爽快的就答应了我,在我向Wilson申请的时候,他在一旁适当的为我帮了腔。
我觉得他之这么好心,有两个原因,一,就是我态度很诚恳,毕竟我说的这两个理由对他来说很幼稚,但是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二呢,就是这次会议开得很顺利啊,两百多万的订单可以说是铁定到手了啊,在其乐融融的大环境之下,我的这么一个芝麻粒似的小事自然就被无限放小了啊;第三呢,我想Bill一定在想,这小子就是一个乡里巴人,难得的来了一次大美利坚,想去增长一下见识,想去圣城朝一下圣,这绝对的无可厚非啊,而且,这还能让Bill心里顿生自豪感,优越感啊,因为我知道他心里是看不起我们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我要的就是能顺利地请到假,呵呵呵。
Wilson倒也通情达理,二话没说就同意了,而且还表示说可以多给我几天假,好好的在美国玩几天再回去,至于几号回去就由我自己来把握,还让我等会儿就去财务那里先预支两千块钱,我什么时候回去自己买票就是了。
老板这么善解人意,我自然是要投桃报李了,忙说要不了,要不了,不用这么麻烦了,我在芝加哥待一天就回去了,这样吧,要不,还是请公司里帮我定一下4号回深圳的票吧......
可是,很快,财务告诉我说从芝加哥直达香港和广州的航班机票都已经售罄了,于是,我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4号从芝加哥到BJ的航班。可能是因祸得福吧,这个班次居然是直飞的,也就是说中间不用再转机了,不需要和上次那样在洛杉矶白白的花去了五六个小时的等待。
说实话,那几个小时还真的快把我给折腾坏了,想睡吧,又不能睡,生怕睡过头了,不睡吧,难受的要死,这下好了,在飞机上想怎么睡就怎么睡,反正到终点站下车,呵呵呵。
看来Bill这次真的很高兴,他还好心的提醒我说,阿瑟,你买的这个电脑啊相机啊等3C产品,最好是用快递寄回去,发票什么的要随身带着,而且,一定要记得分开寄,一套寄到公司,一套寄到家里,还有,日期也要分开,不要同一天同时寄出,你可以写好快递单,先走,这边交代Albert帮你就是了。对了,对了,收件人也不要都写你的名字,可以写公司其他同事的名字,免得到时候出什么问题。
这个提醒很及时,也很重要啊,不过,不需要这么麻烦了,为什么呢?因为我原计划是飞香港的,那我肯定都要寄回去的,现在不是从BJ转机了嘛,我之所以买了两套,其中一套就是给三弟的啊,诸位肯定都知道我三弟他就在BJ上学啊,那我就完全没有必要带到深圳再寄给他了,干脆,我就直接带一套到BJ吧。
这时候,Bill又给我提了个建议,他说你选择随身带一套也行,不过呢,记得一定要把产品的外包装都全部拿掉,如果入境审查的时候有海关人员查验的话,你就一口咬定这是你自己用的。
再次感谢Bill的提醒,我便把其中的一台电脑和相机,还有给梓彤买的化妆品,一个GUCCI包包,还有六七双最新款的耐克和阿迪达斯的鞋子,有给梓彤的,我的,妹妹的,四弟的,和我各一双,因为有电脑和相机,所以打包的特别小心和结实,生怕空运过程中导致什么损坏,结果给梓彤买的两套化妆品只装进去一套,那另外一套我就只有随身带着了。
另外,既然从BJ走,能见到三弟,那除了电脑和相机之外,干脆我就索性多给他带点其他的吧。于是,我又买了几条里维斯的牛仔裤,一双耐克,一双阿迪达斯,还有他让我给他买的英文原版的法律书籍等.......
实事求是的来说,我这次在迈阿密虽然只有短短的10来天,却让我开了不少眼界,见识也颇多,直观上来讲,单说说这迈阿密和深圳,同样都是海滨城市,在我看来,他们之间还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众所周知,深圳的大街小巷已经算是非常干净的了,就算是放到全国范围内来看也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在深圳,每天映入你眼帘最多的就是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街景,但无一例外的是,大多数人都是匆匆忙忙,面带倦色的,下了班就拼命的往家里挤,因为只有自己的蜗居才是那唯一的净土,才能安放自己那颗一天下来紧张,劳累的心,才能缓解那如影随形的巨大压力和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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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去菜市场买菜,在你登上过街天桥,经常会遇到毫无创意的城市乞丐,他们清一色的就是伸手要钱,如果你不给,他们甚至会喋喋不休地尾随着你很远,直到确定你是不会给他了,然后才骂骂嚼嚼的走回去,继续去骚扰下一个人。在他们的眼里,从他面前经过的这些城里人都是白领,都是有钱人,可是他们哪里又会知道,这些行色匆匆,看似光鲜亮丽的人其实大多数甚至都还没有他过的快乐呢,真的。
穿过某个街角,偶尔也会看到有一两个街头卖艺的,虽然他的歌声可能很动人,可也只能吸引路人停留几分钟,甚至只有几秒钟而已,少数被触动心灵者,自然也会适当地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意,可是更多的人则是丝毫不敢停歇片刻的脚步,甚至连去指指点点一下这些流浪艺人那略显夸张的衣着行为都没有时间,晚一分钟打卡,你这个月100块或者200块的全勤奖可能就会化为乌有了,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上交你的报告,迎来的就可能是领导的训斥和谩骂,甚至鱿鱼,每个人都被迫着隐藏自己原始的本性,为了生存,为了立足,唯有在这快车道生拼命狂奔……
再看迈阿密呢,它是美国东南部最大的城市,也是全美第四大都市圈,是标准的国际性大都市,金融、商业、媒体、娱乐、艺术和国际贸易等方面在全球都拥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也是许多公司、银行和电视台的总部所在。
同时,它也是着名的文化大熔炉,受庞大的拉丁美洲族群和加勒比海岛国居民的影响很大,与北美洲、南美洲、中美洲以及加勒比海地区在文化和语言上关系密切,因此有时还被称为“美洲的首都”。
它的街道也很干净,而且是那种一点都不做作的干净,有一种清新,洒脱,天地一体的感觉,当然了,有些街道真的也满脏的,墙上满是涂鸦,我有些不明白,好好的,干干净净的墙上面为什么涂的乱七八糟,毫无规律可言,这又有什么美感啊?更让我不理解的是就这堆玩意儿居然还能被认为是艺术,呵呵呵,我真的搞不懂,只能认为可能是咱的品味还没有到达能欣赏的那个层次吧。
这里的大街上随处可以遇到那种纯粹的街头艺人,往往一把吉他,一个破鼓就是他们的伴奏工具,可能是中南美洲的移民特别多的缘故吧,他们特别的偏爱摇滚乐,一个个在大街上肆无忌惮的嘶吼,发泄,那一刻好像灵魂出了窍,经过的人很多时候都会被感染的,好多人都会驻足听上很久,很久。
早就听说过迈阿密这座城市非常的自由,思想上不空洞,文化上有灵魂,是一座很有文化内涵的城市,之前咱不敢发言,但是等我真的切身体会过之后,渐渐的,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