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的这段日子,她恢复了吃俗食的习惯。不幸的童年要用一生来治愈,当年为了保持体态不能吃的东西,现在任她吃个够。
店老板瞅着她清澈的吃货眼神,无奈地离开了。
他知道最近很流行吃播,不少主.播是一边吃一边催吐,或吃完了再催吐。虽然大家赚钱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他真心不赞成这种既浪费食物又耽误健康的方式。
不光老板关注,就连旁边邻桌的亦纷纷偷瞄过来,议论纷纷。多数人认为她俩是吃播,但又看不到手机或其他拍摄工具。
因此也有人认为她俩是纯粹的吃货。
无论别人怎么看,她俩都不是在乎旁人眼光的人,见自己点的餐纷纷端上桌,便同时开吃。桑月是受过专业的仪态训练的,用餐礼仪被她扔一半用一半。
慢吃慢嚼,斯斯文文的习惯被她抛到一边,她眼下的状态可谓狼吞虎咽。
并非囫囵吞枣,她只是吃得快而已。
大口大口地吃,嘴角不沾半点油光,两腮鼓鼓地十足小松鼠藏食。吃得很快,可她的动作看起来不紧不慢,自有一股说不出的优雅惬意。
“不愧是练过的。”
兰秋晨啧啧地叹,看着她所谓的优雅吃相便想到古早小说里常见的情节描写。自己吃得倒是不快,却要时常拿纸巾拭擦嘴角的油光,怎不叫人心生羡慕?
“嗯?”桑月不明所以地抬眸,旋即明白过来,腮鼓鼓道,“嗯嗯嗯(你想学)?嗯嗯嗯(我教你)。”
“谢了,大可不必。”羡慕归羡慕,让她学是不可能学的。自己本就出身乡下,山鸡自有山鸡的惬意和野性美,没必要费尽心思伪装成凤凰,“吃你的吧。”
偶像之所以是偶像,付出的努力非寻常人可以想象。自己现在有钱有时间,就不必受这份苦了。
桑月听罢,继续埋头干饭,大快朵颐。
等两人吃完这一整桌,这次轮到兰秋晨留守,桑月去找吃的。等她又点了一桌吃食回来时,看到自己那桌多了两位不速之客。
“阿桑,”兰秋百笑眯眯地替她介绍两人,哦不,是三人,还有一位男生坐在隔壁桌,“这位是陈秋月,她叫白蔓,那边的小哥哥叫程宇凡,是探店主播。”
陈秋月是主播,白蔓是助理,程宇凡是拍摄。
“嗨,”陈秋月是个圆脸姑娘,长得可可爱爱,还有一对小虎牙,“抱歉,打扰了。”